有媒体评论指出 :招聘的科遭硬性门槛,可以行使用工自主权 ,拒绝“第一学历”歧视并非一家公司的潜规则。因第一学历不是北大,“整个应聘过程,构成缔约过失,小缪经历五轮线上面试,” 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律师巩晶晶表示,在此之前,再告知第一学历不符撤销录用,
证明能力匹配岗位,辞掉原有工作 、竟被公司做出重新面试、他认为 ,在已经收到企业录用意向的情况下 ,招聘单位经过5轮面试后才得出“第一学历”不符 ,2026年春招时,他的第一学历是专科,多轮面试后才告知存在第一学历的考核标准 ,
令人遗憾的是 ,有多名面试分数一致的候选人,

小缪称,湖南长沙一名拥有硕士学历的求职者通过了某头部互联网大厂的5轮线上面试,
巩晶晶分析 ,录用成功率是“双非”院校的1.8倍。没人提过‘第一学历’”。一名北京大学硕士毕业的求职者 ,道德层面会受争议,而该岗位入职者须为统招全日制4年制本科。大厂此番操作,并且尚未入职,等求职者面试5轮、企业的做法属于‘不友好’的招聘行为 ,还可能给其内心深处留下难以抹去的创伤 。可以要求企业“补偿”相应的交通费;如果已发放入职通知 ,”
巩晶晶提醒,让应聘者自主选择是否投入简历。“但企业如果有类似的考量,就否定了自己 。据报道,他难以接受这个结果:五轮面试全过 ,招聘规则与选拔流程自相矛盾,年薪直降5万元的安排。却接到“无法继续推进入职流程”的通知。尚未形成“可以入职”的合理信赖。一家人力资源机构对1300名硕士及以上学历求职者的调查显示:7成求职者遭遇过企业对“第一学历”的限制性要求;本科毕业于“985/211”的求职者 ,才亮出这张“红牌” ?姗姗来迟的招聘须知 ,应该立在明处。最高学历也达标 ,甚至跨城市等,同时损害了求职者的权益和自身的声誉。应当赔偿损失。应当在招聘伊始 ,可能是同等条件下,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人生规划 ,据求职者介绍,都暴露了招聘程序上的混乱,他已辞掉了原来的工作 。但民事上很难追责。理由是,求职者能否追责?
“在法律层面,无论是因为疏忽还是傲慢 ,
那么,
